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详细介绍:
依据庆编发[2010]48号和庆政发[2014] 5号文件规定,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:
(一)组织实施国家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、法规;制定全市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、规划并监督实施。
(二)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;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;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,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。
(三)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;负责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的有关审核工作;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。
(四)负责药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;负责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;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。
(五)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;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;负责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;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、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;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。
(六)监督实施中药、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;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;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;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、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。
(七)监督管理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,发布辖区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;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。
(八)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等的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违法、违规行为;负责保健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。
(九)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、应急、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;监督实施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。
(十)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